关于征集体育科学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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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定于20191123召开体育科学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了做好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充分调动教代会代表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集提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内容

提案是指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提案的内容应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以下内容:

1)有关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以下不属于二级单位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二、提案征集的注意事项

教代会代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行使提案权,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就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向教代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l)提案人需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广大教职员工声音,确保提案内容客观,语言简明扼要,选题准确,文字严谨。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要做到问题突出,建议可行。

2)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才能成立,也可以代表团或专门委员会名义集体提出。

3)做到一事一案,每一件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建议措施具体可行。避免一案多事,便于承办单位办理和落实。

4)提案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院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5)提案征集的时间从2019118日开始到20191120日止。

6)提交提案表时,请同时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办公室。


体育科学学院第三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