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人事处《关于组织考核推荐学校人才租赁人员转为人事代理人员的通知》要求,学院已对所有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及民意测评,现将学院人才租赁人员转人事代理拟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及建议,请于2019年11月12日下班前,将书面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
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