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早操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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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早操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大一、大二学生早操出勤率必须纳入体育课成绩评定的内容,学校也出台了相关管理文件,本学期,各学院从第三周起至第十六周,要组织大一、大二学生出早操,并请认真做考勤工作,第十七周周三前,将大一、大二学生早操出勤率上报公体部。在上报数据前,需在院内公示,确认无误后上报,一经上报数据不得更改。


附:《南通大学学生早操管理细则》


   2016年9月3日


南通大学学生早操管理细则



一、出操年级:大一、大二年级



二、出操时间:每学期第二周至第十六周的周一至周五(雨、雪、霾等异常天气除外)6:30--7:00。



三、出操地点:各校区田径场、校园内道路、球场等



四、出操方式:各学院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住宿安排的情况和可提供的运动场地的情况,可安排集体跑步或做播操。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早操的管理,严格考勤。有条件的学院可使用指纹机考勤。


2对于早操迟到者,每迟到2次折算为1次旷操,特殊情况者(事假、病假等)需要有其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的假条;无假条者,以旷操处理。


3早操出勤率列为体育课成绩的组成部分,占体育课总评成绩的10%。


早操出勤率的得分=出勤率×100。


4各学院每月公布一次学生早操出勤率,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每学期的第17周将本学院一、二年级学生的早锻炼出勤率的汇总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公共体育教学部,邮箱:hjshxyw@ntu.edu.cn



五、评比与奖励

    1.各学院应将学生早操出勤情况列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育素质项的加、减分的因素。


    2.学生工作处和公共体育教学部将对各学院学生早操情况进行督查,对早操管理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将给予每学年不少于800元的经费资助,用于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



    六、其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