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通大〔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学学科特点及学院发展实际,在遵循通大〔2018〕19号文件总体指导原则的基础上,针对本年度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导师遴选工作制定如下基本要求。
研究生导师上岗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一)、(二)条件,或符合第(三)条。
(一)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1条。
1. 2017至2019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板)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2. 2017至2019年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奥科会、全国学生运动会论文报告会专题报告及以上论文1篇。
3. 2017至2019年出版专著1部(不少于20万字)以上;
4. 2017至2019年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获实用新型专利3项;
5. 2017至2019年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1项或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
(二)科研项目基本要求
有在研的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在研的横向科研项目,可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万元;自然科学类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少于6万元。若无在研的科研项目,须近3年曾主持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可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少于4万元;自然科学类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少于12万元。
(三)对于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原单位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经审核属实,且符合上述条件(一)、(二)条件的,可直接上岗。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度上岗导师遴选工作程序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通大【2018】19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通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20年3月6日